一、参赛人员
凡年满18-70周岁,身体健康者,均可组队报名参赛,四人一队,限报50个队,共人。
二、比赛时间
年5月14-16日
三、比赛地点
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流沙河景区五湖
四、比赛项目
(一)36小时混合鱼(12尾大)重量赛
(二)个人单尾大重量赛
五、竞赛和成绩计算方法
(一)赛场分四个计分区,赛前运动队凭参赛证抽签确定钓区、钓位,中途不得换位。
(二)各参赛队应坚守自己钓位,比赛期间每队至少保留2名本队钓手同时在钓位。各参赛队应自觉维持赛场秩序,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,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。
(三)钓具自备(包括防雨设备、住宿帐篷),每队可使用6支钓竿(4根抛竿、2根手竿,长短不限),每支竿钓钩数量不得超过8只,每条绑钩子线只能连接单只鱼钩,不得使用锚钩和双尖连体钩。
(四)饵料自备,用饵不限,不准使用有*有害鱼饵;可以打窝,但不能使用电子辅助设备打窝或下水打窝,违者取消比赛资格。
(五)运动员的垂钓区域是钓位的正前方范围,远近不限,左右不得超出相邻钓位中线,抛杆不得影响别组的选手。
(六)比赛期间运动员严禁进入水体;不得向水体和钓位周围(包括岸边休息营地)乱丢杂物、废弃物,随时将本钓位周围的卫生环境整理干净,所有废弃物品必须及时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,否则视为违规行为。降一档录取成绩。
(七)比赛历时36小时不间断进行(14日20时—16日8时),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,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。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,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垂钓,未入户的鱼获无效。
(八)在垂钓中,每队运动员上鱼时,必须吹哨告知分区裁判,分区裁判到场监督起鱼方为有效,并现场计量,计量完毕将鱼获剪尾后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回。
(九)采用分区积分方式。每队钓获的十二尾最大鱼的总重量为分区积分依据。各分区积分排名第一的,列总成绩1—4名;分区排名第二的,列总成绩5—8名;分区排名第三的,列总成绩9—12名,以此类推。如遇积分相同时第一副本分为有效鱼获的总重量,第二副本分为有效鱼获的最大单尾重,如第一、第二副本分都相同,抽签决定名次。
(十)依据运动员钓获的单尾最大重量排定单尾大名次,如遇相同抽签决定。
六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
总成绩前30名运动队将获得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相应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积分,并获得名次证书。
第一名:奖金元、奖杯、获奖证书
第二名:奖金元、奖杯、获奖证书
第三名:奖金元、奖杯、获奖证书
第四名:奖金元、获奖证书
第五名:奖金元、获奖证书
第六名:奖金0元、获奖证书
第七至第十名:奖金元、获奖证书
第十一至二十名:奖金元、获奖证书
第二十一名至三十名:奖金元、获奖证书
单尾大成绩奖励:
第一名:奖金元
七、赛事服务费及报名、报到
(一)赛事服务费:1元/队,每位运动员将获得由组委会发放的纪念品一份(鱼护、参赛服)。组委会提供15日全天四餐(早餐、午餐、晚餐、夜宵),16日早餐及比赛期间饮用水,其它交通食宿费用运动队自理。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取消比赛资格者,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。
(二)报名方式: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
1.参赛人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体健康状况;
2.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;
3.本次比赛共50支参赛队,按缴费先后顺序,额满为止。
4.报名地点:临泽县体育运动中心
联系
联系—
报名截止时间:年5月9日17点。
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