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研究,我局拟核发丹霞小学项目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》。依据《福建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〉办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*许可法》第三十六条,现对该项目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》进行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。公示信息如下:
1、建设项目名称:丹霞小学;2、建设单位名称:龙文区教育局;3、拟选址位置:龙文区物流城路以南、打山中路以东;4、拟核准用地面积:3.公顷;5、拟核准用地性质:A33中小学用地;6、拟核准建设规模:㎡计容建筑面积㎡。本次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。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、发表意见或看法,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;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放弃权利,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。以上项目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,请与我局指定联系人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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