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文明城市
桂林市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
热烈
庆祝
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
11月20日上午,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,桂林市被授予“全国文明城市”称号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桂林市委书记赵乐秦参加表彰大会,并代表多万桂林市民领取了这份荣誉。
全国文明城市称号
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最高奖项,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最高荣誉。桂林此次荣获“全国文明城市”称号,正式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。同时还获得了5个全国文明村镇、5个全国文明单位、3个全国文明校园、2个全国文明家庭和1个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。
桂林市文明精神传递活动
11月21日,桂林市举行桂林市文明精神传递活动。赵乐秦将“全国文明城市”牌匾传递到临桂区*委主要负责同志手中。随后,文明精神传递活动先后在临桂、秀峰、灵川、叠彩、七星、象山、雁山等区县开展。
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历程中,历届桂林市委、市*府始终坚持“创城为民、创城靠民、创城惠民”理念,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,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,把创建过程作为提高执*能力、造福城乡群众、改善人居环境的过程,以创建促文明、以文明促发展、以发展惠民生。
★高举旗帜
凝心聚力★
部分内容来源:桂林晚报综合、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
桂林丹霞八角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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